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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各地区2014年上半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

发布时间:2014-07-28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近日,国家发布了各地区2014年上半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通过对各地区节能形势进行分析,对照各地“十二五”年均节能任务,上半年,福建、海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节能形势十分严峻;陕西预警等级为二级,节能形势比较严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2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节能工作进展基本顺利。西藏缺乏统计数据,没有进行预测。与1-5月相比,陕西由三级预警上升为二级预警。
  与“十二五”节能工作进度要求相比较,海南、青海、宁夏、新疆等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一级,福建、陕西等2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二级,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24个地区预警等级为三级。与1-5月相比,福建由一级预警下降为二级预警。
  现将晴雨表予以印发,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已印发实施,为做好方案的贯彻落实,强化能耗增速控制目标,下一步将把各地区能源消费增速纳入晴雨表预警机制,并进行公布。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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