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我县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我县将今年6月份确定为全县节能宣传月。根据《省发改委等14厅局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节能宣传月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豫发改资源[2009]807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09年焦作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09〕5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节能宣传月的目的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中坚持节能减排不动摇,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力求宣传范围更广、影响更大、效果更好,形成更加浓厚的节能减排社会氛围。
二、节能宣传月的主题
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
推广使用节能产品,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三、节能宣传月活动的时间和形式
时间:2009年6月1日到6月30日
形式:集中宣传和专题宣传活动相结合。
四、节能宣传月活动内容和要求
(一)集中宣传活动
6月18日,由县发改委(节能办)、企业服务局、商务局组织全县公共机构、重点用能企业及宾馆、大型商场和超市等行业能耗大户在县城中山路西段(县委、县政府门前)两侧摆放节能宣传板面、设立咨询台、散发节能宣传材料,沿中山路悬挂节能宣传条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