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与基本职能
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隶属于焦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行政执法单位,组建于1984年,是以正科级建制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2012年12月6日焦作市物价检查所更名为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编制40人。目前全局编制人数仍为40人,实有人数39人,退休职工11人,内设5科1室1举报中心,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承担着全市价格、行政事业收费和市场物价的监督检查及价格举报投诉咨询工作。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二是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问题。三是坚持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四是强化基础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2013年我局开展了涉农收费价格、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成品油价格、旅游市场价格、房地产价格、教育收费、配套费专项治理等专项检查,同时也对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建材市场、美容美发店、药店、停车场的市场价格进行了巡回检查。全年,上缴财政罚没入库189万元,开展的配套费综合治理工作,应退配套费概算7315.08万元,已退还用户6715.08万元,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43.99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5.74万元,其他收入0.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58万元。
2013年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支出决算总额为309.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48万元,医疗卫生17.5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及福利支出160.66万元,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6.52万元,离退休人员离退休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8万元,对县(市)区下查一级案件的办案补贴14.0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5.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