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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布各地PM2.5目标值 空气质量不达标将追责

发布时间:2014-11-05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近几日,由于受到降雨和大风的“洗礼”,曾经被誉为奢侈品的蓝天白云又出现在了郑州。望着宜人的景色,网友大赞美丽且心情舒畅。为切实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201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2014年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
  《通知》指出,各省辖市201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作为考核因子,按照各省辖市2014年度PM10年均浓度目标值完成情况考核计分。各省直管县(市)2014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以细颗粒物(PM2.5)作为考核因子,按照各省直管县(市)2014年度PM2.5年均浓度目标值完成情况考核计分。
  《通知》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按照河南省政府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目标,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采取过硬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河南省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对各地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将暂停该地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除外)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并采取通报、约谈和“一票否决”等追责措施,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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