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央行宣布,自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这是继2012年6月8日之后央行第二次调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11月22日后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新调整的贷款利率;2014年11月21日(含)前发放的贷款,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调整的贷款利率。随着贷款利率的调整,购房人的还款压力将有所下降。
根据央行决定,金融机构5年(含5年)的贷款利率调整为6%,5年以上调整为6.15%。据此有银行工作人员算了一笔账,若购房者贷款30万元、采用2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偿还,按照银行房贷利率采用基准利率不上浮来估算,月供将减少70.23元。目前,我市各家银行还没有公布具体调整利率的时间,同时消息公布与具体实行也会存在时间差。因此,购房者与所贷款的银行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中关于调整利率的相关条款约定也会有不同。在没确定具体的还款金额前,购房者最好按以前的金额还款,避免因时间差造成拖欠,进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针对此次降息,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随之进行了相应调整。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0%下调至4.25%;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下调同样幅度,从4.0%降至3.75%。由此,若购房者用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采用1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偿还,月供由3109.15元降至3073.13元,减少了36.02元;采用2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的话,月供由1897.95元降至1857.7元,减少了40.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