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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上门服务认真落实县域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

发布时间:2015-02-16      来源:行政事项服务一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日前,市发改委以焦发改行一[2015]51号文件印发了我市第十批执行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企业名单,修武县、温县、孟州市共13家企业列入第十批执行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企业名单。这些企业生产用电自2015年2月抄见电量起执行直供目录电价。
      据悉,县域省级产业集聚区符合产业政策的大工业用户执行省电网直供目录电价,是我省推进城乡用电同价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县域经济和产业集聚区快速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市发改委行政事项服务一科根据县(市)发改委、电力公司联合上报的县(市)产业集聚区大工业用户申报材料,及时组织市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工业科、产业集聚区办公室以及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等有关人员,到拟申报享受直供目录电价政策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对企业是否符合执行省电网直供目录电价的条件进行了确认,经集体研究决定,修武县伊赛牛肉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列入我市第十批执行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企业名单。
焦作市第十批执行产业集聚区电价政策企业名单.doc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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