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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产业发展需要集聚化

发布时间:2015-04-14      来源:集聚办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崛起,我市也进入了电子商务高速度发展阶段,在不同领域均涌现出了一批电子商务企业。据初步统计,我市现有各类规模电子商务平台类和服务类企业上百家,注册阿里系活跃网店600余家,其中阿里国际站80家、淘宝500余家、天猫57家,多家网络店铺年销售额有数千万元。
     从现状看,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尚处于自发零散、孤军作战的阶段,产业规模、配套服务、人才培育等体系建设与杭州、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差距较大,整体竞争力不够,尚未形成集群发展。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向产业集群生态链方向延伸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就我市而言,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势在必行,这对加快我市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应注重资源整合,倾力打造电商产业园区。众所周知,产业集聚有利于促进产业的规模化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兴起为高速发展的电子商务产业的有效聚集起到了重要作用。要规划建设、完善电商产业园,形成特色明显、产业链清晰、服务体系完善的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搭建电子商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立电子商务创业、孵化机制,吸引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产业“洼地”。要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设立专项资金用于B2C、C2C电子商务企业的引进和培育;采取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相结合的办法,吸引电子商务行业高端型、应用型、紧缺型等精英人才来园区创业。
     加快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应重点招大引强,不断扩充电商资源规模。下大力气引进一批优秀电商企业和电商重大项目,加快在谈电商项目的推进力度,培养扶持原创型电商项目,不断扩充电商资源规模。通过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短时间内提高我市知名度,吸引众多上下游及外延服务商跟进,迅速加大我市电子商务体量,为建成立足豫西北、辐射晋东南的区域性电子商务中心的地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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