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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马村区妇幼保健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5-06-17      来源:行政事项服务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马村区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马村区妇幼保健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马发改〔2015〕1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洛阳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你区妇幼保健业务用房短缺问题,促进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马村区妇幼保健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马村区湖光路西侧、望江路北侧马村区人民医院院内北侧。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你区实际,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由保健用房、医技用房和行政用房等组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妇幼保健综合业务楼及供电、供排水等室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8个月。
六、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要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七、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八、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等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
 
附件:项目初步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5年6月15日
 
 
抄送:市政府,市卫生局、马村区政府。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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