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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5年大中型沼气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2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农经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各省辖市、直管县发改委、省直有关单位:
  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下达我省,按照通知要求20个工作日内将转发各市、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1、根据国家下达的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规模,今年各省辖市、直管县及省直有关单位仅能安排一座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原则上安排各地及省直有关单位上报的2015年农村沼气工程请示文件排序第一名,请各地尽快批复该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
  2、在资金申请报告批复过程中,如发现排在第一位的项目单位确存在与要求条件不符,需要进行调整的,说明情况,随新调整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一并上报。
  二、需变更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
  对于2015年以前下达过投资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因企业倒闭、城市发展等种种原因至今不能实施的,相关省辖市、县在认真摸底调查基础上,按照省辖市内部调整的原则进行调整。替补的项目从今年上报的项目中选择,优先按顺序选,并按照2015年大中型沼气审批程序批复资金申请报告。调整变更请示文件与替补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一并上报。
  以上要求纸质文件于7月3日前上报,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省发改委邮箱(hnsfgwnjc@163.com)。
  
 
  河南省发改委
  2015年6月26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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