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焦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09年7月13日)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陈湘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09年,我委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保证。
一、正确把握中央投资方向,加强沟通衔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是当前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性资金争取力度是目前发改委的中心工作。经过我委的积极申报和争取,上半年,我市共有214个项目得到了上级资金支持,获政策性资金5.2亿元,项目个数和资金额占全省的比重分别为6.7%和7.2%,均超过我市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我市经济总量占全省比重5.6%)。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省发改委沟通衔接,密切跟踪已上报项目,争取我市有更多的项目进入上级资金支持的盘子。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开、透明、有效的原则科学决策,选准选好项目,确保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和重点。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投资的有关规定,严禁新增中央投资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严禁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确保中央投资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加强监督检查,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决策部署,管好用好新增中央投资的重要保障。我们将继续加大项目稽察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整改不规范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一是促进度。检查各地是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及时启动,按要求顺利实施。二是核内容。检查项目单位是否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有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的现象。三是查资金。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四是抓管理。检查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五是保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检查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了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是否存在盲目赶进度导致的质量安全隐患。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深化体制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09年,我们将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执行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按照项目审核要求和上级安排,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项目审核范围,下放审核权限,规范审核程序。继续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项目 “十个百分之百”的有关规定,搞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扩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民主化,增加政府投资项目的透明度,加大公众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力度,搞好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的职能,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管。同时,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各项手续的办理速度。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努力为企业投资创造最优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继续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精神、扎实的工作、显著的成效接受社会各界对发展改革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同时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外塑形象,内提质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