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9月8日讯(记者郑彬 顾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对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A级景区,给予警告或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处分;其他违规提高门票价格的景区,纠正违规行为后方可参加景区质量等级评定。
《通知》提出,自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是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各地原则上不出台新的上调门票价格方案。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门票价格科学管理长效机制。各地价格、旅游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定价规则、程序,纠正违规调价,降低不合理、虚高的价格水平。
近期,部分景区违反价格政策规定,以各种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扰乱了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加重了旅游消费者负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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