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规划信息规划信息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发布时间:2009-07-23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7月22日,由温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会议指出,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载体,为振兴文化产业,必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坚持以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坚持推动中华民族文化发展与吸收世界优秀文化相结合,走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道路;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加快推进重大工程项目,扩大产业规模,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下步要积极做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二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推进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三是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四是统筹规划,加快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发展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业群。五是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新变化和审美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扩大文化消费。六是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和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繁荣城乡文化市场。七是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八是落实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政策,扩大对外文化贸易。(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