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八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 〔2009〕112号),这标志着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省能源规划建设局“三定”已经确定。
这次改革省政府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能源管理职责划入省能源规划建设局。具体包括:拟订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将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有关煤炭规划建设职责划入省能源规划建设局。
省能源规划建设局暂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电力处(综合处)、煤炭处、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处,暂定行政编制3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核定驾驶员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另七月十五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豫政办〔2009〕119号)中,省发改委取消了能源处和交通处,新设置了基础产业处(河南省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为统筹全省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省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公路、航空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铁路、航空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