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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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 |
焦发改投资〔2009〕467号
沁阳市发改委、财政局: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09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09]966号)转发给你们(具体项目、资金数额详见附表)。此项投资为一次性投资补助,请严格按照《河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报告市发改委、财政局。
附表:焦作市2009年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