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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作市孟州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9-10-08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投资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都市花园孟州路立项建设的请示》(焦峰字〔2009〕00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市重点项目――峰华都市花园的开发建设,完善周边市政规划路网结构,拟建孟州路项目。该项目是连接人民路和丰收路的主要道路,为焦东组团的一条次干道,承担着新城区的次要交通,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原则同意《焦作市孟州路(人民路-丰收路)项目建议书》。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南北走向,北起人民路,南至丰收路,从峰华都市花园穿过;道路全长635米,红线宽度35米,其中机动车道15米,非机动车道2×5米,人行道2×3.5米,绿化带2×1.5。
  四、该项目由焦作市峰华房地产有限公司先行建设,市建委负责协调监管。
  五、你单位应据此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报我委审批。
 
 
                           二○○九年八月五日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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