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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术语--中部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范围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09-11-11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加快中部老工业基地快速发展,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为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的历史机遇,自2004年起,市发展改革委开始着手中部老工业基地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做了大量的争取工作,2007年我市被成功列入中部地区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政策范围试点城市。中部六省共26个城市被列入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试点范围,其中河南省有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开封五个城市入选。被列入试点后,我市可在历史欠税豁免、税收优惠、社会保障、国企改革、土地和矿产资源等方面享受到国家的支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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