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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术语-标准煤

发布时间:2009-11-1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标准煤亦称煤当量,是将不同品种、不同含热量的能源按各自不同的含热量折合成为一种标准含量的统一计算单位的能源。能源的种类不同,计量单位也不同,如煤炭、石油等按吨计算;天然气、煤气等气体能源按立方米计算;电力按千瓦小时计算;热力按千卡计算。为了求出不同的热值、不同计量单位的能源总量,必需进行综合计算。由于各种能源都具有含能的属性,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转化为热,所以选用各种能源所含的热量作为核算的统一单位。常用的统一单位有千卡、吨标准煤(或标准油)。我国目前采用标准煤为能源的度量单位。国际制单位为焦耳。折算的方法是:以7000千卡度量各种燃料、动力能源。
    能源折标准煤的折算系数=某种能源每千克实际热值/每千克标准煤热值(7000千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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