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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术语-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

发布时间:2009-11-2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国家为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促进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办、国家统计局、国家质检总局、国资委联合制定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十一五”期间可实现节能1亿吨标准煤。千家企业是指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规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2004年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达到18万吨标准煤以上,全国共有1008家。我市的中国铝业中州分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电厂、武陟县绿宇化电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大通物产有限公司、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冠嘉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企业被列入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名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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