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术语-增值税转型
发布时间:2009-12-04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按照“进项税额”的扣除方式,增值税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只允许扣除购入的原材料等所含的税金,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二是所有外购项目包括原材料、固定资产在内,所含税金都允许扣除。通常把前者称为“生产型增值税”,后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转型就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其核心内容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金可以在销项税金中抵扣。这将相应减少财政收入,但有利于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国产品和进口品平等竞争,从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和提高国产品竞争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