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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术语-单病种付费试点

发布时间:2009-12-16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单病种付费试点是指将一个病种从入院到治愈出院的全过程作为医疗定价和费用支付的单元,超过部分由医院负担。实行按病种付费的最大优点是有利于控制就医总费用的过快增长,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是患者在医院就医付费方式的重大改革。
    我国现行的就医付费方式是按项目付费,就是按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检查、住院、手术、用药等具体项目分别计费。按项目付费,最大限度地考虑了患者就医的个体差异,但不利于就医总费用的控制。一些医疗机构为了自身利益,通过多作检查、分解项目、选用高价药品等增加医院收入,造成就医总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为了解决和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2006年8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按病种付费,在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单病种限价收费试点,2007年底,我市扩大了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把市人民医院做为按病种付费试点单位。目前市二医院按病种付费已累计收治病人294例,平均费用降低9.3%,平均住院天数缩短13.1%,术前平均住院日缩短6.9%,治愈率100%,病人满意率100%。2008年,我市将在完善和巩固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将按病种限价付费试点由11种扩大到30-50种,在解决看病贵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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