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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12-26      来源:市发展改革信息中心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市项目办)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其处理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设想。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成立了以葛探宇主任为组长的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受理科室为发改委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两名。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一)结合发改委门户网站建设,放大信息公开服务功能。5月1日,按照《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面向社会公示发改委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办理事宜,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公示内容包括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管理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接受网上申请。  
    (二)结合机关制度建设,做实信息公开工作.在《条例》颁布和《规定》实施后,我委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并就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同时就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08年底,市发改委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占比4 %;政策法规类信息414条,占比33 %;规划计划类信息90条,占比8 %;行政许可类信息85条,占比7 %;其他类业务信息593条,占总体比例48 %。公开的信息主要包含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收费标准、工业发展、农村经济、重点项目、财金贸易、循环经济、投资管理、社会事业、县区发改委动态、经济运行等内容。
    主动公开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所占工作比重最大,市民获益也最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因而我们也投入了很多精力,不断完善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质量。主要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网上信息互动。例如在开展“价格法宣传十周年”和“我市节能宣传月”活动期间,增加网上有奖知识答题,在社会上掀起了全民学习“价格法”的浪潮,宣传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年底,发改委网站又成功组织开展了两期网络“面对面”在线交流活动。活动期间网友们积极参与咨询我市经济发展诸多问题,业务科室作认真细致的解答,活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也给市民提供了一个与我委零距离沟通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我委200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四、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统计
    2008年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08年底,我委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0元。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及处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设想
    (一)存在的问题:尽管市发改委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相关国家政策法规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
    2.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市民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
    (二)改进设想
    1.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相关政策法规解读的信息服务,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2.加强网站建设,增强信息服务功能。发改委网站是我委发布政务信息的第一平台,将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及信息资源的整合,如政策研究、项目公示、公共服务等,进一步拓展网站的信息服务功能。
    3.理顺工作机制,加强研究,推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委各业务科室的管理职责,规范我委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对工作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和研究,切实有效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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