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发改城市[2012]228号
中站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准征云·紫金华府建设项目的请示》(中区发改[2012]30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征云·紫金华府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征云·紫金华府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站区紫云街东侧。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63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9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8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38756平方米(包括廉租住房4092.7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04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11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中,人防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3285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2栋17层住宅楼,1栋16层住宅楼(配建的廉租房位于本栋1、2单元),临紫云街2栋15层商住楼,2栋6层住宅楼,以及地下储藏室、地面停车位、道路、景观、绿地等。高层住宅楼、商住楼为框剪结构,多层住宅楼和商业裙房为砖混结构。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0544万元,资金来源为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中站分局焦规中图字[2012]-02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11)第0287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征云置业有限公司焦作市中站区紫金华府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中区环评[2012]2号);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92120907877);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编号41084225);⑥河南联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联博企验字(2012)第223号验资报告。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