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到市创森指挥部关于开展植树造林的通知后,我委及时行动,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植树造林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关于生态建设重点工程责任分工的通知》(焦创森指〔2013〕1号)文件的要求,于3月4日确认了我委责任区域,并制定工作计划。经过仔细筛选和协商,与园林绿化公司签订了植树造林承包合同,迅速开展工作。截至目前,除当地村民阻碍施工的地段,我委已完成剩余场区的清理和平整,剩余的苗木正在运输途中,将于近日抵达。
为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绿化生态意识,加速推动植树造林工作进度,委领导分别于3月13日和3月18日两次带领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赴我委责任区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活动累计6个小时,共种植黄山栾树苗200棵。活动的开展既绿化了荒山,又锻炼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同时也促进了我委精神文明的创建,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〇一三年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