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公告公示

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全市市场价格监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1-19      来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2016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家、省和市发改委“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节日消费环境,让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以下简称市价检局)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制定全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151225日—213日市价检局各科室和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将对双节市场开展全面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期间将于 20161月下旬集中三天时间对全市景区、景点价格进行检查,2月上旬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记者集中一天时间对主城区市场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抽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物价部门要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责,强化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市价检局负责此次检查的督查、指导、协调并视情况对重点县市区进行抽查。

二、监管重点

1、商贸流通和服务领域:结合群众节日消费特点,突出价格监督检查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重点规范商场、超市、药店、通信、宾馆、餐饮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行为,纠正、打击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及时变更过时的价费公示内容等行为以及不按公示价费标准结算的价格违法行为;二是对消费者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检查,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较大、屡查屡犯的经营者,要依法从重处罚;三是规范生活性服务业价格秩序,密切关注家政、洗车、餐饮等领域的价格波动,充分尊重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利,同时以市场巡查、提醒告诫、主动服务等方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工作,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依法查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价外加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努力化解价格矛盾;四是加强新近放开价格监管,坚持放管结合,密切关注药品、物业管理、小区停车等价格改革领域的市场动态,加强市场巡查,坚决制止经营者借价格改革之机实施违法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
、春运市场和交通运输领域:一是加强春运市场和交通价格行为监管,以火车站、汽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铁路、公路、城乡公交、出租车等客运服务价格为重点对象,严肃查处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收费、误导性标示等违法行为,要防止和打击借节日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违价行为,保证节日期间客运市场的价格稳定;二是要加强对高速路口、收费站口的检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政策,督促经营者做好春节期间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公示,坚决制止违规收费行为,确保通行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切实降低群众假日出行成本。

3、旅游市场和旅游领域: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景区、景点开展全面检查,市价检局将在县市区发改委的配合下督查5A景区价格的执行情况。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005号)要求,继续开展旅游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景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价格秩序,重点查处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三、工作方式

春节期间,价格部门以属地检查为主,坚持服务与规范、日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行政处罚和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这次检查市价检局继续采取继网格化监管的方法,届时所有检查人员将分成六个大组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主要负责解放、山阳辖区内大型商场、超市、药店、通信运营商、火车站、汽车站等的价格检查,使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价格监管部门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景区景点、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饮、家政洗车、交通运输、通信运营商、停车场收费、商业网点、集贸市场等的价格检查。

1、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全力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和出行,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市场和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化解。要建立完善应急监管预案和工作机制,妥善处置价格矛盾和纠纷。

2、开展提醒告诫工作,强化价格政策宣传力度。一是通过发布消费警示、主动上门服务、召开提醒告诫会、印发提醒告诫函等方式,督促商家进行价格自律工作;二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发放宣传单和讲解价格政策法规;四是结合市场检查工作进行宣传,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和性质恶劣的价格违法案件,要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3、畅通12358价格举报系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细化春节期间值班值守,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受理价格举报投诉、答复价格问题咨询,通过主动服务、现场调解、协商退款等多种方式,及时化解价格纠纷矛盾。

4、强化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商家促销行为。整顿和规范商家的促销行为,推广促销行为事前进行行政指导工作,引导经营者价格自律,自觉规范明码标价和价格促销行为,禁止采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和标价形式进行促销。要严肃查处商品零售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虚假优惠折扣、误导性价格标示、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净化节日消费环境。

四、检查分组

总负责:薛安同、梁卫东

1、市价检局市场检查分组:检查共分六个大组,片区划分以万方立交桥为轴线向四边辐射,共分西北一片(百货大楼十字口西北方向),西北二片,东北片,西南一片(建设路以南、站前路以北、塔南路以西),西南二片(龙源路以北、站前路以南、塔南路以西),东南片(龙源路以北、建设路以南、塔南路以东),共六个片区。

第一组(西北1),组长:王红军;成员:甘霖霖、王芳

第二组(西北2),组长:杨海清;成员:杨振林、李晓娟

第三组(东北组),组长:张勇;成员:葛火成

第四组(西南1),组长:刘明国;成员:陈玉朵、张民

第五组(西南2),组长:夏雷;成员:郑忠、姚玉梅

    第六组(东南组),组长:贺林海;成员:赵文峰、韦玲

2、市价检局旅游价格督查分组:旅游价格督查共分三个大组,重点对5A以上的景区、景点进行督查。

第一组:督查云台山景区,组长:薛安同;成员:刘明国、廉建国、李彩红,修武县配合

    第二组:督查青天河景区,组长:梁卫东;成员:杨海清、杨振林、李晓娟,博爱县配合

    第三组:督查神农山景区,组长:刘明国;成员:陈玉朵、张民,沁阳市配合

   3、举报受理查处工作:组长:王战彩;成员:分管科室

   4、案件审理工作:组长:王红军;成员:分管科室

   五、 检查要求

   1、强化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领导。要把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抓出成效,同时坚持全员参与,重点落实。

   2、采取务实管用的监管方法强化检查效果。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要在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巡查的基础上,对重点行业或单位进行重点抽查,充分运用多种执法手段进行调查取证,严格依法行政。

   3、准确把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坚持处罚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注意发现和培养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树立正面典型,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4、坚持廉洁从政,文明执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接受被查单位的吃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

    5、认真总结,及时上报。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及市价检局各检查组要将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25日前将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阶段性工作情况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市发改委(市价检局),并于212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上报。(传真电话:3930893,电子邮箱:JZWJJCS@126.COM

               

                       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51225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4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