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市《关于呈报〈沁阳市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沁发改 [2013] 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你市编制的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符合《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范围: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6处(其中打井工程25处,管网延伸工程1处)。建设范围涉及西向镇的义庄一街、义庄二街、义庄三街;常平乡的常平、张老湾;山王庄镇的盆窑;王召乡的东贾、东苟庄、东王召、尚香、龙涧、西木楼、前兴福;怀庆办的北关、姑姑寺、双磨、马巷、徐巷;柏香镇的东乡三街、肖寺、新村;覃怀办的甄庄、南官庄;沁园办的五门;太行办的北关庄;西万镇的石庄,共计10个乡(镇、办)26个村和34所农村学校(其中:打井1处,管网延伸33处)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1764万元,除中央、省、市投资外,其余由群众自筹。
四、工程效益:解决3万农村居民(其中高氟:0.7560万人,苦咸水2.0096万人,缺水0.2344万人)和0.88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
五、下步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1、工程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2、工程在具体实施时,要对水源地的选择、工程形式的确定等进行认真论证,应尽可能采用管网延伸配套方式,提高供水规模,降低成本;同时要建立工程管理组织及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水费收取机制,以利工程良性运行。
3、要加大投入力度,规范入户工程建设,保证入户工程质量。
4、要加强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尽快核定水价,落实养护经费,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下步工作。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