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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阳区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10   文号:焦发改农经〔2013〕509号   来源:农经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山阳区发改委、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

你区《关于上报山阳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项目(农民培训、农村能源)2013年度实施方案的请示》(山发改文[2013]26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地点

1、农村能源

建设太阳能热水器30座、沼气池30口。项目涉及中星街道办事处的庙河村、高岭村等一个办事处的2个行政村。

2、后续产业

后续产业建设总计5126亩,其中经济林300亩、低效林1500亩、中幼林抚育200亩、林下种植经济作物3000亩、林下种植中药材126亩。项目涉及中星街道办事处的庙河村、桶张河村、高岭村、李贵作村、中马村、寺河村、上马村7个村;

新城街道办事处的苏蔺等共两个办事处8个行政村。

3、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

培训退耕还林农民100人次。实施区域位于中星街道办事处高岭村。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124.7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3.52万元,农民投资投劳41.27万元。

其中:农村能源总投资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3万元;

后续产业总投资115.2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4.02万元,农民投资投劳41.27万元;

退耕农民技能培训总投资3.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万元。

四、项目实施及管理

望接文后,抓紧落实配套资金,按此批复的标准、规模和内容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确保工程按期建成并发挥效益。

  

焦作市发展和改委员会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农业局             焦作市林业局

2013820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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