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申报焦作市2014年小型沼气和乡村服务网点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焦农[2014] 41 号)和《关于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焦农[2014]42号)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孟州市2014年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符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关于申报2014年农村沼气项目的通知》要求,该实施方案总体可行。
二、建设规模
新建农村沼气服务网点3个。
三、建设地点
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分别位于化工镇贺庄村、南庄镇北庄村、赵和镇大仇村。
四、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1.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0.5万元,地方投资4.5万元,群众自筹6.3万元。
五、经济及社会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对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4月9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