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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10   文号:焦发改行一〔2014〕329号   来源:行政事项一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温县人民医院新增病区床位费执行价格的请示》(温发改[2014]63号)收悉。根据原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价格成本监测所成本审核报告,以及《关于温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的批复》(焦发改价格[2013]334号)文件下发一年来试行情况,经研究,对温县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价格批复如下:

一、床位费标准:两人标准间26元/床/天;三人标准间20元/床/天;两人普通间24元/床/天;三人普通间18元/床/天;四人以上普通间:15元/床/天。

二、母婴同室病房可在相应的房间价格基础上加收5元/床/天
  三、以上价格为包含空调降温费、取暖费、淋浴费等在内的综合价格,不得在床位价格以外再重复收取其它费用。
  四、以上价格为最高限价,你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鼓励实行惠民病房等优惠措施,对低保及低收入家庭给予照顾。

五、根据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价格公示的要求,你委应督促医院加强价格管理,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同病房的档次条件及床位价格标准,由住院病人自愿选择。同时,医院在收费前须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六、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4710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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