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下达太行路公租房(太行名府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焦住建投文﹝2014)39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焦作市太行路公租房(太行名府小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位于山阳区太行路与河东路交叉口东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54305㎡,总建筑面积176363.7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8453.94㎡(住宅建筑面积135725.59㎡,商服用房建筑面积8408.29㎡,幼儿园建筑面积3980.06㎡,开闭所建筑面积120㎡,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筑面积220㎡),地下建筑面积27909.85㎡。
二、本次下达焦作市太行路公租房(太行名府小区)建设项目投资总概算为60754.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5769.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48.93万元,预备费为2835.94万元,建设期财务费用1200万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城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
三、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对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四、按照“关于市本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意见 ”(焦政文〔2006〕38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焦政文〔2009〕74号)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按照批准的内容全面落实建设条件,迅速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投资计划。市政府项目办公室将随时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稽察。
五、请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计划执行情况报我委投资和城市发展科。
2014年7月31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