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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站区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11   文号:焦发改行三〔2014〕477号   来源:行政事项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中站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林水利局:

你区《关于上报〈焦作市中站区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请示》(中发改农经2014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你区编制的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符合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计划及报送2015年度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豫发改农经 20141172号)精神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中站区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主要包括中幼林抚育800亩涉及龙翔街道办事处桑园、赵庄,低质低效林改造500亩涉及龙翔街道办事处周窑村和北业村;农村能源太阳能100座;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100人次。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53.4万元,除中央资金26.2万元,农民自筹27.2万元。

四、项目效益。通过巩固退耕还林项目,可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中站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力。

请据此批复,按照有关程序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实施。

     

                      20141015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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