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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1   文号:焦发改行三〔2014〕502号   来源:行政事项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市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你局《关于变更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万街道中心小学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焦示范发改〔201444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市教育局《关于市示范区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建设的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做如下变更:

一、考虑到园区生源增加,并增建一所高级中学,同意该项目按半寄宿制设计,在校生规模为幼儿园720人、小学2430人、初中3000人、高中生1500人。总用地面积调整为307.2亩,总建筑面积调整为113196平方米

二、项目初步匡算投资变更为39000万元(含土地费用),资金来源为市、区财政。

三、项目拟建于迎宾馆以西,韩愈路、九州路、滨河路、云台路合围地块。

四、其余内容仍以《关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万街道中心小学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焦发改社会〔2014203号)为准。

请据此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141031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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