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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博爱县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11   文号:焦发改行三〔2014〕511号   来源:行政事项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博爱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

你县《关于呈报〈博爱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博发改〔2014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你县编制的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目实施方案,符合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计划及报送2015年度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豫发改农经 20141172号)精神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博爱县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915亩,硬化田间道路1600平方米,修建一个400立方蓄水池以及农艺综合措施;农村能源建设安装太阳能400座;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400人次;后续产业低效林改造200亩,林下种植1200亩。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13.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4.55万元,农民自筹118.9万元。

四、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实施,招投标情况报我委备案。

五、项目效益。通过巩固退耕还林的项目,可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有效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压力,增加就业岗位,为山区群众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旅游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同时对促进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长效机制的建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请据此批复,按照有关程序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实施。

                      

2014117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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