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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孟州市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11   文号:焦发改行三〔2014〕581号   来源:行政事项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孟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

你市《关于呈报孟州市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孟发改〔20146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查,你市编制的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方案,符合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任务计划及报送2015年度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豫发改农经 20141172号)精神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原则同意该《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孟州市2014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主要包括基本口粮田建设3000亩,新打机井31眼,建井房31座,配套水泵及配件31套;农村能源建设推广太阳能设施520套;培训退耕还林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实用技术960人。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10.7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6.72万元,农民自筹104万元。

四、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项目实施,招投标情况报我委备案。

五、项目效益。通过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推广太阳能设施、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等3项工程的实施,可有效提高项目区土地生产效益和农民自主创业能力,年人均增加收入800元,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0万公斤,新增产值260万元。同时,可有效改善退耕还林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粮食自给率,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新农村建设。

请据此批复,按照有关程序抓紧开展下步工作,尽快实施。

                  

                      

20141219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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