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报焦作市城市湿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公水建〔2014〕9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城市生态条件,促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同意你局建设焦作市城区湿地项目。
二、该项目包括白马门河、普济河、蒋沟河和山门河等4块湿地。主要建设任务及内容包括:绿化种植、硬质铺装、木栈道架设、水域绿化及公用工程等,新增湿地1200亩。
其中,白马门河湿地从人民路至普济路,长3公里,湿地宽度50米,形成阶梯水面220亩; 普济河湿地从普济河新河交汇处开始至大沙河,全长3公里,湿地宽度70米,湿地面积约300亩;蒋沟河湿地位于蒋沟河迎宾路附近,全长6公里,湿地宽度15-20米,湿地面积约180亩;山门河湿地从马村区山门河大桥至待王铁路处,全长6.56公里,湿地宽度50米,湿地面积500亩。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白马门河湿地400万元,普济河湿地投资500万元,蒋沟河湿地投资400万元,山门河湿地投资700万元。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和市投资集团共同筹措解决,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
请据此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14年12月28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