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发展改革委:
你单位《关于呈报博爱县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博发改[2015]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为实现博爱县集中供热,改善城区居民生活环境和工业用热需求,提升城市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高温热水管网、蒸汽管网和换热站等,其中,新建热水管网约39.23公里、蒸汽管网约19.6公里,水—水换热站55座。
四、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该工程匡算动态总投资40051.72万元,静态总投资38567.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097.63万元,其他费用3613.28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856.87万元,建设期利息708.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75.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
五、请你们按照省纪委豫纪发[2012]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至我委纪检组,该项目编号为焦发改行二廉政[2015]15号。
请据此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货款等相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案后,报我委审批。
2015年11月1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