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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大沙河东湖段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23   文号:焦发改行三〔2015〕133号   来源:行政事项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市公益性水利工程建管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呈报焦作市大沙河东湖段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焦公水建201438号)及实施方案等材料均悉。根据焦作市城市水系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纪要精神,结合专家组评估意见和财政概算评审报告(焦财审概字201413号),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大沙河东湖段现状丰收路以上左岸没有堤防,河流主槽过流能力低,漫滩行洪能力不足10年一遇防洪标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河道两岸分布多处重要基础设施,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枝、焦太、新焦等铁路干线以及郑焦晋、新焦济等高速公路,一旦洪水泛滥,将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治理大沙河河道,提高防洪标准,增强防御洪水的能力,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原则同意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大沙河东湖段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实施方案(河道部分)》。

二、建设地点及范围。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修武县交界处。起点桩号为大沙河26+360,末端桩号31+000,总长4.64km

三、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和堤防加固工程。其中河道整治工程桩号26+360~31+000,长4.64km5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2947~3421m3/s。设计主槽底宽150~191.43m,主槽边坡为1:3,设计河底纵坡为1/2100~1/3000。堤防加固工程治理河段堤防高度3.6~4.4m,堤顶宽度为6m。堤顶加固主要内容为修筑新堤防,培厚加高标准较低的老堤防,新建左岸堤防2.7km,加高加固左岸堤防1.89km、右岸堤防4.67km。工程永久占地共3949.95亩,其中新增占地1465.95亩。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为6643.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5779.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54.46万元,工程基本预备费310.18万元。

所需资金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

五、建设工期。本工程建设工期10个月。

六、要严格落实市政府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应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对于擅自扩大投资、提高建设标准、变更建设内容的项目,我委不予认可。

七、该工程施工图要严格按照本批复所核定的工程总投资和建设内容进行限额设计。待工程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合法合规后,方可开工建设。

八、请你单位按照省纪检委豫纪发2014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党委)会上全文公开选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反馈我委。

附件:1、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2、焦作市大沙河东湖段综合治理一期(防洪)工程投资概算表

                             

201571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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