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新河区域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招标方案及环评批复的请示》(焦投发〔2015〕11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补充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方案及相关措施,请严格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豫环审〔2014〕587号文),在下步初步设计方案中进一步优化,并依法组织实施。
二、项目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按照相关要求负责组织公开招标,并接受监督。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三、除补充批复外,新河区域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仍以《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焦发改行三〔2014〕539号)内容为准。
附件一: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110KV)
附件二:新河商务区高压线路归并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220KV)
2015年5月8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