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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23   文号:焦发改行三〔2015〕307号   来源:行政事项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温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来《关于呈报温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温发改〔201545)及有关材料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你县中医院基础设施落后问题,改善城镇就医和保健环境,原则同意安徽民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调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温县黄河路与兴银巷交叉口东北角温县中医院内。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结合温县实际同意对《关于温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焦发改社会2012756)内容作出调整,温县中医院将改造原业务用房(急诊、门诊、1号、2号病房楼)4750平方米调整为拆除重建,即调整后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0450平方米,床位150张,由病房、门诊、急诊等业务用房组成。

四、项目总投资3230万元。资金来源由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八、请项目单位按照省纪检委豫纪发2014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和《廉洁承诺书》反馈我委。

请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温县中医院业务用房改扩建调整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2015728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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