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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3-23   文号:焦发改行三〔2015〕392号   来源:行政事项三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技师学院新校区(职教园区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人社〔2015119)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为改善我市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实验实训能力,原则同意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技师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职教园区一期东临,即中原路以东、西径大道以西、丰收路以南,高压走廊以北。

三、根据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同意该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316750平方米(约合475),规划新增校舍总建筑面积约2268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科技楼组团,教学、实训楼组团以及学生宿舍、餐厅、教师公寓等生活区组团等。

四、项目静态总投资68016.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880.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96.88万元,预备费3238.89万元。资金来源采取采用PPP模式解决。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省纪检委豫纪发2014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和《廉洁承诺书》反馈我委。

                                                    

2015923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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