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发改委
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解放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08   文号:焦发改社会〔2013〕574号   来源:社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解放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解放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解发[2013]40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和《焦作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解放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原焦西矿小学旧址。

三、根据国家有关幼儿园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你区实际情况,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4997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1720万元,资金由你区财政逐年安排。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采用议标方式,对设计、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方案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方案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方案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3123

(完)
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5-2025 Jiaozuo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ion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 jzsfgw@163.com 电话:0391-3569032 3569855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
豫ICP备11016930号 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019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8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