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焦作市中站区小尚中心学校食堂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中区发改[2013]1号文)收悉。根据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预算通知安排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你区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中站区小尚中心学校食堂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焦作市中站区小尚中心学校校内。
三、根据国家有关中小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你区实际情况,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718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财政资金配套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的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按核准的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据此按招标核准方案进行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方案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方案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