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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解放区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08   文号:焦发改社会〔2013〕673号   来源:社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解放区发改委:

    你委《关于呈报解放区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解发改[2013]38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你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居民小病不出社区的目标,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解放区工业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拟选址在解放区工业园世纪路与晋新高速公路交汇处东南角。

三、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同意该项目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

四、项目匡算投资785万元。

请据此办理土地、规划、环保等有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我委核准。

                         

 20131120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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