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发改委:
你们单位报来的《关于呈报焦作市2014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批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条件,更好地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原则同意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2014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各乡镇卫生院院内。
三、根据国家有关乡镇卫生院建设要求,结合各县乡镇卫生院实际,同意建设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8530平方米(详见附表1)。
四、项目总投资1196万元。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和项目所在县市财政配套解决。
五、同意该项目的节能设计方案及有关节能措施,并在项目设计方案中进一步细化,依法组织实施。
六、依据《河南省实施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七、招标初步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勘察、设计、监理采用议标方式,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在指定的媒介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
请有关县市区项目单位据此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消防和安全等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表1:焦作市2014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表
附表2: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14-(73-79)》
2014年5月20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