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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万街道中心小学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08   文号:焦发改社会〔2014〕203号   来源:社会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市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李万街道中心小学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示范发改[2014]10号文)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均衡城区教育资源,改善新城区教育资源布局状况,原则同意李万街道中心小学韩公教育园区建设项目。

二、根据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同意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先行建设幼儿园和小学,二期建设初中。

三、根据国家有关幼儿园及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结合教育部门意见及服务人口和服务范围,同意该项目按半寄宿制设计在校生规模幼儿园720人、小学2160人、初中4500人。建筑规模约92000平方米,其中一期约32000平方米,二期约60000平方米。

四、项目拟选址在焦作市迎宾馆以西、韩愈路与九州路交叉口西北角。

五、项目初步匡算投资29200万元(含土地费用)。其中一期11100万元,二期18100万元。

请据此办理土地、规划、环评等有关手续,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2014516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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