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焦作市新河河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焦投集文〔2013〕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新河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水系环境,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河南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焦作市新河河道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建设该项目。
二、治理范围。该项目治理范围西起灵泉湖,东至大沙河河口。
三、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治理河道长度为18.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治理及堤防工程、河道两岸绿化工程及道路工程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97085.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535.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8427.21万元,预备费13437万元,贷款利息15686.2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和银行贷款。
五、建设工期。该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
六、招标方案。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购置等环节需按我委核准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七、初步设计。你公司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按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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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焦作市新河河道治理项目 |
备案 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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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预计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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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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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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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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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89 |
设计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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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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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49 |
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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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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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21.90 |
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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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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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2.70 |
监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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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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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97 |
主要设备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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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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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66 |
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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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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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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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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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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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重要建筑材料含在建筑工程中,重要安装材料含在安装工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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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8日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