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站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呈报中站区光华路拆迁安置小区(李封三村衡宇花园小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中区发改[2013]4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中站区光华路拆迁安置小区(李封三村衡宇花园小区)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43号)要求,为解决中站区光华路李封三村拆迁户安置需要,原则同意中站区光华路拆迁安置小区(李封三村衡宇花园小区)项目立项。
二、该项目位于中站区光华路西侧,中站区政府以北。
三、项目占地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000平方米。
四、项目匡算总投资5600万元。
五、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按照以上批复,抓紧落实规划、土地、环保、资金等建设条件。
六、项目单位落实建设条件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报我委核准。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