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公园道壹号项目的请示》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公园道壹号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公园道壹号项目。
二、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民主北路东侧,群英河西侧,通过焦作市修正联盟卫材公司和焦作市神龙水文地质工程公司之间的通道,西接民主北路。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02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315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561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47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中,住宅67683.5平方米,廉租住房7561.5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340平方米,公厕3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地下人防、停车、储藏室147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9栋住宅楼:1#、8#为17层地下1层,2#为17层地下2层,6#、7#为16层地下2层,7#为16层地下1层,3#为15层地下1层,9#、10#为9层地下1层,5#为16层地下1层廉租住房楼(1层局部配套用房),以及停车位、绿地、景观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0338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13]第06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13)第025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解放区环境保护局解环评[2013]09号环评意见;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92026909958);⑤河南省住房和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编号41086195);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焦作分所出具的亚会(焦)验字(2013)第26号验资报告、中信银行焦作分行出具的贷款意向函。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文物、劳动安全、地震、人防、气象、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