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钰鑫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焦作市锦绣公馆居住小区二期项目的请示》(焦钰鑫[2013]01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焦作市锦绣公馆居住小区(二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核准你公司建设焦作市锦绣公馆居住小区二期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河南路南侧,恩达路北侧,文苑路东侧,文汇路西侧。二期项目位于地块西侧。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二期项目用地面积62147平方米,建筑面积117364平方米。建筑面积中:住宅建筑面积115434平方米,幼儿园1930平方米。二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27层(22#、23#、24#)住宅楼,5栋18层(5#、6#、13#、18#、25#)住宅楼,1栋7层(19#)住宅楼,6栋6层(4#、7#、12#、14#、17#、20#)住宅楼,以及1栋3层幼儿园。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二期项目估算总投资19895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二期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11)第019号修建性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10)第06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焦政土字[2010]75号文件;③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焦环审字[2011]099号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④焦作市和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92026904138、410692100001463);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暂定41084945号、41060432);⑥河南诚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豫诚泉验证字(2013)第001号验资报告、鹤壁市山城区农信联社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