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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站区祥瑞小区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6-04-08   文号:焦发改城市〔2013〕288号   来源:城市科   [打印页面][关闭窗口]

 

中站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准祥瑞小区建设项目的请示》(中区发改[2013]22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祥瑞小区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焦作市中凯虹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祥瑞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中站区跃进路北侧。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0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38平方米(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102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025平方米(包括廉租住房1203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63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11层框剪结构住宅楼,111层框剪结构商住楼。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3145万元,资金来源为焦作市中凯虹兴置业有限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中站分局焦规中图字[2013]-01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12)第039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焦作市中站区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2013-07);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92120900746);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编号41080795)、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资质办理证明;⑥焦作市源平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焦价事认字(2013)第081号基建验资报告。

六、工程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划、房管、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一三年五月三十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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