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新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逸景雅居项目的请示》(焦新发字(2013)07号)和焦作市工程咨询公司编制的《解放西路逸景雅居小区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环保等政策规定,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同意核准你公司建设逸景雅居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址: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解放西路南侧,普济河东侧。
三、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826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998.32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0839.42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下室)4158.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中,1-6#楼住宅建筑面积40539.42平方米,社区服务、公厕、物业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6栋17层住宅楼,1栋3层社区服务、公厕、物业用房,以及道路、停车位、景观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3136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
五、核准该项目的相关附件分别是:①焦作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焦规图字[2013]第14号详规图;②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焦国用(2010)第0108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③焦作市解放区环境保护局项目环评意见(解环评〔2013〕24号);④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10892120901005);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编号41083565);⑥焦作德广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焦德会验证字(2013)第005号验资报告。
六、你公司要严格按照环保、国土、消防、人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并到市统计局办理统计登记手续。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3年9月11日
(完)